1、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加害人,只要有证据证明加害人确实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,就可让其承担停止侵害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2、受害人不想走诉讼程序的,也可以和加害人以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干涉婚姻的问题。
3、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
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。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4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
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犯前款罪,致使被害人死亡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第一款罪,告诉的才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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